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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招标

作者:长春恒达伟业 日期:2021-06-21 人气:80124

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FS-2106-02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合计为人民币 14559.4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分包一:

建设内容: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开发、设备采购及安装、基站组网、电子沙盘、人员培训、人员驻场服务

预算(最高限价): 14161.6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分包二:

建设内容:无人机管控反制平台车

预算(最高限价): 397.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一:投标人须具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含“驾驶员培训”);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报名联系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均可)的扫描件向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售价: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00元/每个分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6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

地 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联系人:薛警官

联系电话: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系人:万成杨、柏爱燕

联系电话:177********、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警官

电 话: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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