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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招标

作者:长春恒达伟业 日期:2020-12-11 人气:71638

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Z-2020-G124

项目名称:智慧交通基础设施

预算金额:1006.65万元

最高限价:1006.6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购置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5日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方式: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人”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投标人)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在“交易乙方”模块中的[智能推荐]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9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8楼、9楼开标室),各供应商可进入张家港市云智慧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 -11:00 (北京时间)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我要提问”栏目提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只有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完成投标过程。开标当日,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抵达开标现场参与开评标活动,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永协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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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