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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政法委员会雪亮汇集工程项目招标

作者:长春恒达伟业 日期:2021-05-07 人气:75588

雪亮汇集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30074-GXGT

项目名称:雪亮汇集工程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G1-00250-001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0万元

采购需求:保障路线监控点1项、人脸抓拍筒机150套、设备立杆150套、人脸分析服务器2台、AI硬盘48个、平台软件1套、平台服务器2台、系统安装调试维护1项、专线光纤运营维护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并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5月18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基本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疫情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5、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或自送包裹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或自送包裹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应遵守以下事项:

1、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准时开标,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寄送、投标人自送包裹的时间为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自送包裹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

5、投标人选择投标文件邮寄或自送包裹的,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投标人标注为“邮寄”字样。

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的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邮寄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及监督人员(如有)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由采购人、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及监督人员(如有)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名确认。

3、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及监督人员(如有)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名确认;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开标记录表,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再次进行签名确认(如所有投标人均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会的,则取消评标委员会签名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23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廖东添 联系电话:07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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