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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景山街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招标

作者:长春恒达伟业 日期:2021-05-27 人气:70036

受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3]FJCJ[GK]2021003、景山街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智慧城市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3]FJCJ[GK]2021003

项目名称:景山街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智慧城市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20203-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标的:社会治理中心智慧城市建设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2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2)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3)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⑤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21 16:20至2021-06-0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11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梧桥中路32号

联系方式:05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01室

电 话: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洪

电 话:181********

开户名: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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